
布莱克·莱弗利向贾斯汀·巴尔多尼索偿逾800万美元法律费用,法院将裁决
美国女演员布莱克·莱弗利正式请求联邦法院判令导演贾斯汀·巴尔多尼及其公司支付其因性骚扰指控引发的反诉所支出的律师费与诉讼成本,法官已设定回应期限。
根据纽约南区联邦法院6月29日收到的法律文件,演员布莱克·莱弗利要求贾斯汀·巴尔多尼及其制片公司Wayfarer Studios支付总计8,035,040.88美元的法律费用与相关开支。该请求源于双方围绕电影《爱情,到此为止》制作期间行为争议所引发的一系列诉讼。此前,主审法官刘易斯·J·利曼已裁定,莱弗利有权依据加州一项保护性骚扰举报人的法律,就巴尔多尼对其提起的诽谤反诉追偿法律费用,但驳回了她关于三倍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主张。巴尔多尼一方须在7月13日前就具体金额提出异议,法院随后将作出最终决定。
这场法律纠纷始于2024年12月。莱弗利指控巴尔多尼在执导并共同主演该片期间存在性骚扰行为,并随后策划了一场旨在损害其公众声誉的舆论行动。巴尔多尼否认所有指控,并于数周后提起一项4亿美元的反诉,指控莱弗利、其丈夫瑞安·雷诺兹及公关人员诽谤与勒索。2025年5月,双方在预定庭审前达成和解,莱弗利未获得任何金钱赔偿,但保留了就反诉进行法律费用追偿的权利。利曼法官此前已驳回巴尔多尼的反诉,同时也驳回了莱弗利的性骚扰指控,理由是她在片场属于独立承包商而非雇员,不适用相关保护条款。
莱弗利律师团队在提交的文件中称,为成功驳回巴尔多尼的反诉,他们进行了“全面且必要”的工作,并指责对方采取“焦土式诉讼策略”以消耗莱弗利的资源。文件显示,所请求的约750万美元律师费涉及两家律师事务所,另有约54万美元其他诉讼成本。法律界观察人士指出,此案的核心法律依据是《加州民法典》第47.1条,该条款旨在防止被控性骚扰者通过提起报复性诽谤诉讼来恐吓与压制受害者。利曼法官在裁决中认定,巴尔多尼一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莱弗利在起诉时存在恶意,因此诽谤反诉被驳回后,费用转移条款自动触发。
此案在好莱坞及美国法律界引发广泛关注,被视为检验反报复性诉讼保护机制效力的重要案例。对于亚洲及中国读者而言,此类“败诉方承担对方律师费”的机制在普通法系中较为常见,但在中国大陆的性骚扰民事诉讼中尚无类似规定,案件折射出不同司法管辖区在平衡言论自由与反报复保护上的路径差异。目前,巴尔多尼方面尚未就莱弗利的费用请求公开置评。法院将在审查双方意见后,决定是否全额批准、削减或驳回该请求,其结果可能为未来类似的名人纠纷中的费用追偿设定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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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明星之间的法律纠纷再起戏剧性波澜,莱弗利提出数百万美元的账单。这一要求凸显了好莱坞诉讼的惊人成本,这位女演员试图收回她用于辩护的费用。这笔金额被描绘成幕后激烈争斗的最终清算。
法律程序继续进行,在法官裁定女演员有权获得费用后,正式提出费用补偿请求。法院已将7月13日定为对金额提出异议的最后期限。焦点仍然集中在程序步骤以及法院对最终金额尚未作出的裁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