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宗教法令触发加密抛售,监管机构寻求数字资产分类澄清
穆夫提·塔基·乌斯马尼发布教令称加密货币违反伊斯兰教法,引发南亚和中东散户抛售,但政府主导的监管进程仍在推进。
巴基斯坦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学者穆夫提·塔基·乌斯马尼通过卡拉奇达鲁尔·乌卢姆神学院发布教令,明确将比特币、以太坊及稳定币等加密货币交易定性为“哈拉姆”(禁止)。该教令发布后,巴基斯坦、印度及阿联酋的宗教投资者随即出现抛售潮,部分加密初创企业警告,若其他全球伊斯兰机构效仿,卖压可能向更广泛的穆斯林国家蔓延。不过,国际加密市场整体保持稳定,未受局部恐慌明显波及。
教令的核心论据在于,加密货币不满足伊斯兰教法对“财产”的定义——缺乏内在价值、无政府或中央银行担保,且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过度不确定性(gharar)和投机性已构成赌博(maysir)。尽管教令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但乌斯马尼作为全球伊斯兰金融领域最具声望的学者之一,其意见对南亚及中东数千万虔诚信徒的财务行为具有强大的道德约束力。
该教令与巴基斯坦政府过去一年的政策方向形成直接张力。伊斯兰堡近期积极构建加密监管体系,成立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推进交易所牌照发放,并借助与特朗普家族加密项目的合作开展“加密外交”。PVARA主席比拉尔·本·萨基布已请求神学院对数字资产进行分类评估,区分纯投机性代币与具备实际资产支撑的数字工具,如区块链记录的伊斯兰债券、黄金支持代币或完全储备的稳定币。萨基布表示,区块链本身是记录与验证技术而非金融资产,巴基斯坦有机会在教法合规的数字金融领域建立全球领导地位。
区域层面,阿联酋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向全球金融科技公司Revolut发放原则性批准,允许其在迪拜提供加密经纪、投资及交易服务,显示海湾国家在透明监管框架下吸纳合规加密业务的路径。与此同时,日本国会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将加密资产纳入与传统证券类似的监管体系,对未注册交易者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引入内幕交易规则,标志着成熟市场对加密资产从支付工具向投资产品的监管升级。
下一步值得关注的节点是PVARA与伊斯兰学者就资产支持型代币的讨论结果,以及巴基斯坦能否在教令与监管之间找到分类治理的路径。同时,其他主要伊斯兰法学机构是否会跟进发布类似教令,将决定这一宗教意见对全球穆斯林加密市场的实际影响范围。
| 印度及南亚媒体 | 0.00 | neutr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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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伯海湾媒体 | 0.00 | neutral |
南亚伊斯兰圈子要求区分投机性加密货币和资产支持代币,以调和信仰与金融。
他们诉诸宗教权威来使监管合法化,将教令转变为技术对话的起点。
它忽略了邻近司法管辖区(如阿联酋)的积极监管发展,这些发展可能为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加密货币监管提供替代模式。
阿拉伯海湾以务实态度观察巴基斯坦监管机构的澄清请求,强调需要为加密货币制定明确的监管框架。
它采用超然、技术性的语气,将教令视为需要通过标准程序解决的监管障碍。
它没有深入探讨教令的神学理由或对数百万巴基斯坦投资者的社会影响,将问题简化为一个纯粹的官僚障碍。